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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区四街道继续做好城区内企业核对和工会衔接工作。 2、抓紧做好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等工作。 3、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规范化指导。 4、积极做好《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5、配合区总做好金秋助学补助款发放工作。 6、每个乡镇(街道)选择1-2家企业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 7、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技能比武活动。 8、广泛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9、做好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工会帐务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工作,迎接区总经审办的审查、审计。 10、配合区总工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