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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职工精神”讨论稿上报函
字体显示:       来源: 定海总工会     更新时间: 2010-8-10 0:00:00
 

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工委),区属工会工委、教育工会、旅游行业工会,区直属基层工会:

    为切实保证“定海职工精神”大讨论活动各项环节的有效落实,根据大讨论活动的相关部署(定总工〔201016 号),请及时总结本单位、本辖区内职工精神讨论稿,提炼形成建议稿,并于816日前上交区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042698(传真),邮箱:zsdhgh@163.com

    上报材料有关说明:提炼的文字材料要贴近本地、本单位实际,表达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且能朗朗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