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工委),区属工会工委、教育工会、旅游行业工会,区直属基层工会:
为切实保证“定海职工精神”大讨论活动各项环节的有效落实,根据大讨论活动的相关部署(定总工〔2010〕16 号),请及时总结本单位、本辖区内职工精神讨论稿,提炼形成建议稿,并于8月16日前上交区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042698(传真),邮箱:zsdhg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