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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总工会关于调整部分工会(工会工作委员会)组织归口管理的通知(定总工〔2010〕6号)
字体显示:       来源: 定海总工会     更新时间: 2010-4-13 0:00:00
 

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工委),区属工会工委、教育工会、旅游行业工会,区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促进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区总常委会研究,对部分工会(工会工作委员会)组织归口管理作如下调整:

        1、区经贸局工会的组织关系划归区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区总工会不再直接管理;

        2、区公安分局工会、区交通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区建设局工会工作委员会由区总工会委托区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进行日常管理,涉及到行业性工会工作事项、重大工会工作事项,区总工会可直接进行指导;

        3、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工会(更名前为和邦化学有限公司工会)组织关系归区总工会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