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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2009年5月—2009年10月期间,山东、安徽籍的30多名务工者在我区一家企业从事油漆工工种,工期完成后,承包方以各种事由为借口一直未结算应付工资。春节前夕,在外地做完零工的这些职工代表又返回该企业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未果,后向帮扶中心求助。 处理结果:在市总工会帮扶中心的共同参与下,区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与职工代表、企业方代表共同协商处理这一问题,考虑到马上临近春节、职工返乡等具体情况,企业及时安排人员对工程完成质量进行验收,并支付了80%的工资,剩余的20%因为对工程质量存在质疑需要过年后请人复查,同时承诺在年后验收合格后给予全部付清。 |